EN 1789 - Road ambulances - European Standard

发布时间:2026-08-01 15:44:53 更新时间:2026-08-01 15:50:49 来源:救护车资讯 阅读:4079

内容摘要: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EN 1789标准完整介绍,包括救护车分类、尺寸、设备要求和试验方法。


1. Scope

EN 1789《道路救护车——欧洲标准》是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的强制性技术法规,也是荷兰等欧盟成员国救护车准入与注册的核心依据。该标准全面规定了救护车的结构设计、舱室尺寸、医疗设备固定方式、电气安全及整车动态试验方法,适用于所有在公共道路上运行的救护车辆,涵盖从轻型快速响应车到重型危重症监护车的全部类型。

与国内行业标准QC/T 457相比,EN 1789在多个维度提出了更为严苛的技术要求。以担架角度为例,QC/T 457允许担架在装载状态下的倾斜角不超过12°,而EN 1789明确规定,在病患舱内处于工作位置时,担架纵向倾斜角不得超过8°,且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水平锁定状态。此外,EN 1789对医疗设备固定支架的动态试验标准也显著高于国内——其要求设备支架在±20g水平加速度和±10g垂直加速度的模拟碰撞条件下不得发生位移或变形,而国内标准通常仅要求静态拉力测试,加速度阈值约为±8g。这一差异直接影响了整车结构设计与改装工艺,也是国内救护车出口欧洲时必须跨越的关键技术门槛。

对于计划将救护车出口至荷兰或其他欧盟国家的制造商而言,EN 1789不仅是技术文件,更是市场准入的“通行证”。荷兰车辆管理局(RDW)在整车认证(EU Type Approval)中,将EN 1789作为救护车专项核查的强制依据,任何未通过该标准全项测试的车辆均无法获得注册许可。湖北锐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星光一路,咨询电话4006003689)在服务国内救护车出口项目中,多次协助客户针对EN 1789进行预认证整改,积累了丰富的合规经验。

2. Classification of Ambulances

EN 1789将救护车划分为三个基本类型,各类型对应不同的医疗救援场景和装备配置要求:

Type A(A1/A2)——病人转运车

  • A1型:用于运送非急症病人,最大载员(含医护人员)不超过4人,车辆总质量不超过3.5吨,通常基于轻型客车底盘改装,如奔驰Sprinter或福特全顺。
  • A2型:同样用于非急症转运,但允许搭载一名以上担架病人,车辆总质量可超过3.5吨,内部空间更为充裕。
  • 设备要求:仅需配备基础生命支持设备(BLS),包括氧气瓶、简易呼吸器、固定担架及急救箱,不强制要求心电监护仪或除颤仪。

Type B——紧急救护车(Emergency Ambulance)

  • 用于急症患者的现场救治与转运,必须搭载至少两名医护人员,并配备高级生命支持设备(ALS),包括心电监护/除颤仪、呼吸机、输液泵及全套创伤急救器材。
  • 车辆总质量通常在3.5至5吨之间,典型底盘包括奔驰Sprinter 519 CDI、大众Crafter及依维柯Daily。
  • 病患舱内必须设置可旋转的医生座椅和副驾驶座椅,便于在行驶中对患者实施持续监护。

Type C——重症监护救护车(Mobile Intensive Care Unit)

  • 用于危重症患者的转运与抢救,具备ICU级别的医疗功能,必须搭载专科医生,并配备有创呼吸机、多参数监护仪、血气分析仪、主动脉球囊反搏泵等高端设备。
  • 车辆总质量一般超过5吨,常见底盘为奔驰Atego、MAN TGE及沃尔沃FL,部分重型C型车采用厢式货车底盘进行一体化改装。
  • 病患舱有效长度不得低于3.2米,净高度不低于1.9米,确保医护人员能够直立站立实施抢救操作。

3. Requirements for Patient Compartment

EN 1789对病患舱的尺寸、布局、材料及环境控制提出了极为详细的量化要求,以下为核心条款:

最小内部尺寸(强制)

参数 Type A Type B Type C
病患舱净高 ≥1.70m ≥1.80m ≥1.90m
担架纵向长度 ≥2.00m ≥2.10m ≥2.20m
担架两侧通道宽度 ≥0.30m ≥0.35m ≥0.40m
舱内照明亮度 ≥300 lux ≥500 lux ≥500 lux

医疗设备锚固系统 标准要求在病患舱内设置符合EN 1865标准的医疗设备固定导轨,所有设备支架必须通过动态碰撞试验。试验条件为:水平方向施加±20g的加速度脉冲,垂直方向施加±10g,持续时间为50毫秒,试验后设备位移不得超过10毫米,且支架不得出现永久变形或断裂。这一要求显著高于国内QC/T 457标准中关于设备固定仅需满足静态拉力不低于2000N的规定。

环境控制与感染防控 病患舱必须配备独立的空调系统,具备正压/负压切换功能(Type B和C强制),换气次数不低于每小时20次。舱内地板及墙面材料必须采用抗菌、耐腐蚀、易清洁的复合材料,接缝处必须密封处理,确保满足EN 1620生物净化等级要求。此外,舱内电气系统必须采用24V直流供电,并配备UPS备用电源,确保在发动机熄火状态下医疗设备可持续运行至少30分钟。

4. Testing

EN 1789规定的试验项目涵盖静态与动态两大类,制造商必须在获得欧盟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如TÜV、DEKRA)完成全部测试后方可申请整车认证。

静态试验

  • 担架锚固强度测试:对担架四个锚固点分别施加水平方向3000N和垂直方向2000N的拉力,保持60秒,锚固点位移不得超过5毫米。
  • 设备支架拉力测试:按EN 1865要求,对每个支架施加1500N的垂直拉力,持续30秒,支架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 电气安全测试:包括绝缘电阻测试(≥1MΩ)、接地连续性测试(≤0.1Ω)及电磁兼容性(EMC)测试,需符合EN 55011标准。

动态试验

  • 实车碰撞模拟:将满载(含模拟病人及全部医疗设备)的救护车置于动态试验台,施加±20g水平加速度脉冲,检测担架及设备位移量。
  • 道路耐久性测试:在比利时石块路(Belgian Block)和扭曲路面上以60km/h时速行驶500公里,检查舱体结构、门封及设备固定状态。

认证流程建议 出口荷兰的救护车制造商需分三步走:**步,依据EN 1789完成样车改装,并委托TÜV莱茵或DEKRA进行全项预测试;第二步,向荷兰RDW提交技术文件包,包括设计图纸、材料清单、测试报告及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 9001);第三步,通过RDW工厂审核后,完成EU Whole Vehicle Type Approval(整车欧盟型式认证)。整个流程通常需6至9个月,认证费用约在8万至15万欧元之间。

湖北锐途科技有限公司依托随州专用车产业集群优势,可为企业提供从底盘选型(如奔驰Sprinter、依维柯Daily)、舱体结构计算到EN 1789全项预测试的一站式技术服务。该公司技术团队已成功协助多家国内改装厂完成欧洲认证前的整改工作,尤其在担架角度调节机构优化和设备锚固系统强化方面积累了成熟的工艺方案。如需获取EN 1789标准原文或进行技术参数比对,可直接拨打4006003689获取技术支持。


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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